济源市幼儿园教师行为“十不准”
一、不准大声训斥、指责、体罚和羞辱幼儿及家长。 二、不准穿奇装异服、高跟鞋、化浓妆、染彩发、涂指甲。 三、不准吃幼儿加
一、不准大声训斥、指责、体罚和羞辱幼儿及家长。
二、不准穿奇装异服、高跟鞋、化浓妆、染彩发、涂指甲。
三、不准吃幼儿加点食品或在公共区域吃东西。
四、不准让幼儿脱离教师的视野。
五、不准让陌生人随意接走幼儿。
六、不准向家长索要礼物或接受家长送给的任何礼物。
七、不准让幼儿的活动区域脏乱不堪。
八、不准对幼儿生病、拉尿裤子或其它异常情况视而不见。
九、不准开展无准备、无计划的教育教学活动。
十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、串班、长时间接打电话以及观看其他娱乐网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