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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济源市幼儿园教师行为“十不准”

    一、不准大声训斥、指责、体罚和羞辱幼儿及家长。  二、不准穿奇装异服、高跟鞋、化浓妆、染彩发、涂指甲。  三、不准吃幼儿加

  

  一、不准大声训斥、指责、体罚和羞辱幼儿及家长。

 

  二、不准穿奇装异服、高跟鞋、化浓妆、染彩发、涂指甲。

 

  三、不准吃幼儿加点食品或在公共区域吃东西。

 

  四、不准让幼儿脱离教师的视野。

 

  五、不准让陌生人随意接走幼儿。

 

  六、不准向家长索要礼物或接受家长送给的任何礼物。

 

  七、不准让幼儿的活动区域脏乱不堪。

 

  八、不准对幼儿生病、拉尿裤子或其它异常情况视而不见。

 

  九、不准开展无准备、无计划的教育教学活动。

 

  十、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、串班、长时间接打电话以及观看其他娱乐网等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。

 


核心价值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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